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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食物中毒放倒52人 紧急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武汉晨报 2006-8-10 武汉晨报 评论0

  武汉晨报消息(记者金娜通讯员罗志)因食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前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紧急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计,从7月2日起,我市相继发生4起食物中毒事件:7月2日至3日,汉阳22人因食用含有过量亚硝酸盐的卤菜中毒;8月2日,关山幼儿园14名儿童晚饭后出现食物中毒,原因还在调查之中;8月3日,新洲阳逻居民8人因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竹叶菜中毒;8月6日,东西湖区8人因卤菜中的亚硝酸盐中毒。涉及中毒人员共计52人。 

  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专家介绍,今年我市夏季时间长、气温高、雨水多、湿度大,自然环境条件适宜病原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食品保鲜保质难度较大,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安全隐患,所以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多发。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各区、各职能部门重点监管熟食、卤制品、凉拌食品,瓜果、蔬菜、饮料、儿童食品、冷冻食品,乳制品、豆制品、酱腌菜、糕点、蔬菜等。重点监管部位为小吃店、露天餐饮、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集贸市场、小作坊等。 
     
  买卤菜要当心隔夜青菜莫吃 这些都可能导致亚硝酸盐中毒 

  在最近发生的四起食物中毒中,有两起都是因食物中的亚硝酸盐而引起的。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鞠琳说,一般市民可能有两种渠道碰到这类食物中毒。 

  一是吃卤制品。食用的亚硝酸盐可添加在卤制品中,用以着色和防腐。但一些非正规的卤制品生产者为了使卤制品颜色更好看,往往添加过量。还有的厂家甚至买低价的工业用亚硝酸盐添加到卤制品中。这样,消费者食用后就可能中毒。 

  二是吃隔夜的青菜。很多青菜,如菠菜、芹菜、大白菜等,都富含亚硝酸盐。青菜做熟后,长时间放在冰箱里就容易分解成亚硝酸盐,再拿出来吃,就可能发生食物中毒。 

  专家提醒:买卤制品一定要到正规的超市和卤制品店,不要买颜色特别鲜亮的卤菜。隔夜吃剩的青菜一定要倒掉,不要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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