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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超市塑料袋不得低于成本销售

记者熊星星 通讯员石佳 2008-5-28 楚天都市报 评论0

  随着6月1日限制超市免费提供塑料袋的时间临近,武汉市物价局昨召集中百超市、华联等本埠10家主要超市负责人,要求其塑料袋务必明码标价,并不得低于成本销售。

  武汉市物价局人士指出,商家对塑料袋定价时,除了不能低于进价或生产成本价格外,也不得采取赠送等其他方式变相无偿提供;也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价向顾客收取塑料袋价款。

  此外,“限塑令”中要求商家向消费者“有偿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家提供的用于装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并不包括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所以,“限塑令”实施后,顾客仍可在购物时免费获得水产、蔬菜、水果等的预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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