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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菜薹成国家地理标志

记者张真真、通讯员张镝、柳青、华晴 2008-4-24 湖北日报 评论0

  只有武昌洪山种植的红菜薹,才能称“洪山菜薹”。武汉市工商局昨透露,“鄂洪山菜薹”商标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初审和公告,近期将获得注册证书,成为武汉首个以证明商标形式注册的地理标志。
  按WTO和我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来源于某地区,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只有符合该地理来源的产品,才能打上这一名号。这意味着异地种植的红菜薹,即使是引种洪山,在宣传与销售时也不能冠名“洪山菜薹”。
  武汉市工商局称,与此前相关部门评选的“原产地地理标志”不同,按《商标法》等开展的地理标志保护,具备法律效力,且为国际所承认。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从2001年开始核准审定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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