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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实施《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

 2006-5-4 北京娱乐信报 评论0

  备受关注的月饼强制性标准增添了新内容。此前的“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的规定将被取消,由“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所代替。

  月饼制作高峰期已经到来,将于6月1日实施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时地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调整。昨天,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推进处了解到,2005年 9月2日发布的标准规定:“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新标准修改为:“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包装材质应符合环保要求及食品卫生要求。”

  “这是对月饼净含量和包装内壁大小的比例进行了明确要求。净含量为500克的月饼,包装盒内壁不得超过4500立方厘米。”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朱念琳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的标准,存在不易测量、企业不好掌握的问题。“修改后的标准更具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使得月饼生产企业容易把握。”

  对于此前有月饼厂商在月饼盒中放置照相机、金银首饰等进行售卖的情况,朱念琳表示,这种销售情况需按照食品标签标准进行查处,包装标签不得标注为“月饼”,而应该是价值主体的物品。(文/张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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