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质量安全 >> 正文

无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13类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2006-12-30 湖北日报 评论0

  昨从武汉市质监局获悉,明年1月起,质监部门将对粉丝等13种食品实行无证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未贴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据了解,这13类食品包括,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

  市质监局质监处人士介绍,这13类食品是第三批进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明年元旦以后,市质监局将联合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销售今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新13类”无证产品,将责令停止销售,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对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记者徐宁、通讯员周杰、实习生叶婷婷)
发送给好友分享
信息加载中...

湖北美食   名菜 | 小吃 | 特产

信息加载中...

美食文化   典故 | 名人 | 杂谈

信息加载中...

健康饮食   男女 | 瘦身 | 母婴

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