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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防线何以失守 武汉工商揭开食品监管漏洞

 2006-10-12 荆楚网 评论0

 

  武汉市工商部门第三季度抽检出22种不合格食品,竟然全部来自大型超市,其中部分食品还存在亚硝酸盐超标。昨日在本报曝光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不少读者来电质疑,以放心消费为卖点的大型超市,却频频在食品卫生的底线上被亮红灯,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22种不合格食品中,包括10种蜂蜜产品和12种食品。蜂蜜产品主要问题是葡萄糖和果糖含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存在掺杂使假的嫌疑,而食品均为卫生指标不达标。

  昨日3家大型超市向工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自陈问题主要出现在进货渠道上把关不严。

  据介绍,为确保超市食品安全,武汉主管部门要求超市在食品进货管理上,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即每一批食品上柜销售前,均必须检查该批食品的合格证照。然而,目前这一道安全防线形同虚设。

  武汉市工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称,多次检查发现大型超市普遍没有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一方面由于超市销售商品繁多,逐一要求检验合格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检验费用过高带来较大压力。

  据介绍,为了规避风险,超市往往与经销商签订补充协议,出了问题,不管是罚款、罚没或赔偿,一切都是经销商的,超市不承担任何责任。正因为超市出现这样的进货漏洞,导致大量不合格蜂蜜公然摆上4家大型超市的货架。

  某超市销售的金银花蜂蜜涉嫌造假,该超市负责人称,只在去年5月份首次进货时,检查了厂家的证照和首批产品检验合格证。
  

  此外,市工商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还有5大问题影响超市食品安全。首先质量管理部门设置不当,不少超市将质量管理部门设在采购或营运部门,“进门和开门的是一个人”;对加盟店及联营招商部分管理力度不够,这正是投诉最多和安全问题最集中的部门;分店检测力量相对薄弱,供应商向门店直送食品的质量存在监督缺陷;现场加工食品的原料质量控制存在隐患,一些连锁超市往往将一些新鲜度不佳、但还在保质期内的生鲜制品和原材料,在现场加工制作成食品;有的超市过分压低进货价,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自产熟食问题堪忧


  热气腾腾的馒头、香气扑鼻的烤鸡、清新爽口的凉拌菜……昨日上午9点,在汉口一大型超市里,熟食柜台前选购的市民络绎不绝。而武汉市工商部门的抽查显示,超市熟食已成不合格食品的“重灾区”。

  超市自制食品越来越多,从烧烤、蒸煮到凉拌、压榨,几乎涉及家庭烹饪的所有方面。实际上,众多超市已经将此视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销售自制食品方面,已有41%的超市可以达到总销售额的3%以上。

  然而,武汉市工商局的一项统计显示,超市食品投诉中有一半来源于这些自制食品。还有一些超市引入了不少联营商户,他们对食品安全的把握能力较弱。
  

  工商人士无奈地说,超市自制熟食自产自销,即使事后检测发现质量问题,也早已卖出去了,“事后监管意义已经不大”。

曝光问题商品全部撤柜


  武汉市工商部门昨日公布的41种不合格商品,记者走访了解到,相关商家第一时间撤下问题商品,均表示将加强内部整改。
  

  某大型超市被曝光12种食品存在严重卫生问题。昨日上午,记者在其武胜路、建设路分店看到,这些问题食品已经全部下柜。
  

  工商部门的通报中,有10种蜂蜜涉嫌造假。记者在汉口、武昌多家超市内看到,被曝光的这些不合格蜂蜜,也已全部下柜。
  

  此外,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同厂家、同批次的不合格蜂蜜,展开全城“追捕”。截至昨日,已有70公斤不合格蜂蜜产品被封存,并被强制要求暂停销售。

  此次曝光8种问题镜片后,引起江城眼镜行业的震动。记者走访调查,发现4家眼镜经销商已全部封存不合格产品,等待生产厂家前来处理。

自制卤味不得隔夜卖 国家超市食品规范有望年内出台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外经局了解到,我国首个超市食品安全规范有望年内开始实施。
  

  据介绍,9月7日,商务部发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欲封杀超市食品“猫腻”。

  据介绍,《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业态。《规范》从采、验、储、制作、销售、问题商品处理、管理等方面对超市食品安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超市自制的生鲜产品,如可以直接烹调的配菜、熟食卤味等保质期不得超过当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内就地以捣碎、染色等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
  ●散装食品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明确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
  ●定型包装食品按照制造商标注于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管理。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
  ●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
  ●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5—15oC,冷藏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冷藏库中,其他冷藏食品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4oC以下。要求冷冻存放的食品应储存在温度-18oC以下的冷冻库中。
  ●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据省商务厅介绍,《规范》目前已结束征求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中,最快有望在年内开始实施。 
  

  [资料链接]问题食品大案回眸   

  一吨问题月饼 

  今年8月,武汉工商部门在江城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内,共查扣问题月饼1087公斤。

  188瓶涉“红”腐乳被扣

  今年8月,武汉市工商局从4家超市、2名食品个体户处查扣188瓶涉嫌含有“苏丹红1号”成分的腐乳。

  10批次豆制品无一合格

  今年8月16日,武汉市工商局公布夏季食品监测结果,抽检的10批次豆制品无一合格,大肠菌群超标问题严重,还有产品被查出含有“吊白块”成分。此次豆制品监测覆盖了大中型超市、便民店和集贸市场。

  卤腌食品亚硝酸盐超标

  今年6月,汉阳工商分局对辖区超市、农贸市场抽检,在12批次卤腌食品中有4批次亚硝酸盐检测结果超标,亚硝酸盐过量添加对人体有害。

  23个绿豆糕无一合格

  5月29日,武汉市工商局突查4家超市及5家糕点专卖店,对其销售的绿豆糕、芝麻糕进行随机抽检,上述样品全部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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